对于购房合同上所写的是:
开发商预计交房是2014年2月
当然其可以提早交房。
但是最早不早于2013年12月1日;
换句话说:
开发商,如果万一超过2013年12月,但是在2014年2月之前交房,其都是合法的,合乎合同约定的。
解释一下,关于苏州园区,交房的时间,是个时间段,而不是某一天;
据销售说的,苏州园区的,所有的楼盘的交房时间,都是一个时间段的。
即上面所说的从2013年12月到2014年2月,这个时间段。
而且就针对具体,比如是2012年12月1日交房,由于要拿房的购房者太多,工作人员太少,所以不可能都是同一天去,都可以得到交房;
而是,分批交房的。
海德的1期,之前就是2012年8月20,共花了8天,到2012年8月28,才完全交房完毕的。
另外,实际上比较可能的是:
建屋在2013年12月交房,然后也是分期分批的交房,估计也是共分8天,10天左右的,去交房。
所以你如果是要拿房的人,估计最晚,应该是在2013年12月中旬左右。
当然,万一交房时间在2013年12月之后,那么所有拿房人最终的交房时间,就都要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