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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声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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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声音]地 - againinput - 知道 + 有趣 + 有意义 = 完美[一种声音]

 

前几天,几个朋友约在一起见面,其中有一个外国人。探讨人生之际,由北京的堵车迟到,聊起我和另一位同胞的居住情况。他住在郊区,租的是农民的小院,我住西四环,自己买的房子。外国友人问:一租一买,有什么区别呢?我和朋友几乎异口同声:最多七十年,都还是国家的。

    哦。外国佬点了一下头,不再说话。

    我注意到他的眼神,一瞥之间,搀杂着先不解后领悟、既同情又鄙夷、想嘲弄却无奈、想说点儿什么又不想多谈等诸多情绪。这个眼神在我脑海中萦绕许久,至今想起来,心中还感觉到几丝刺痛。

    咱们怎么就那么和全世界的人民不一样呢?

    记得若干年前读到的一段逸事。当时有一家生产游戏机的“小霸王”,红得发紫,效益奇高,老总段永平却辞职不干了。究其原因,小霸王有着复杂的隶属关系,属于若干家单位,但就是不属于为它工作的人。段老师的待遇也非常好,据说年终奖全是用报纸包着的一捆捆现金。但是,段老师的心路历程是:钱再多,也不觉得自己是主人。他于是另起炉灶,创办“步步高”,据说他创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明晰产权。

    走遍天下,不知道有没有比当下的中国人更没有安全感的民族。不单穷人在拼命熬,努力挣,就连富人——不管名列富豪榜个位数的,还是盯着富豪榜“切”一声的,他们可以穷奢极欲地挥霍,一套接一套地买房子,可即使觉得自己有钱,也不认为自己有未来,稳定踏实的未来。

    穷人没有股权,但可以挣钱;富人可以办公司,除了钱还有股份。最后,穷人手里的钱和富人手里的股份,却都变不成不动产,留不给子孙,也留不给自己的老年。谈什么基业常青,建什么百年老房。

    有一次饭局途中,一人接了个电话,马上兴高采烈地向大家宣布:知道吗我们老板被抓啦。看他眉飞色舞的样子,我想这实在不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员工,反过来又一想,那老板也实在不是一个成功的老板,出点儿事,手下人的反应居然是弹冠相庆。

    老板莫不希望员工能够爱公司如家,可公司能给他家的感觉吗?大多数的情况是:员工不认为他所供职的公司跟他有什么关系。

    再放大一些看,走遍天下,不知道有没有比我们的政府更累的衙门。但凡出点儿事,有许多的人民,却在看政府的笑话,不是袖手旁观无动于衷,就是奔走相告幸灾乐祸。

    在这个国家里,没有属于他的土地,没有属于他的财富,恐怕也就没有他能扎下的根,没有他愿意维护、值得献身的价值和群体。光脚不怕穿鞋的,对于没庙的和尚来说,没什么可顾忌、可心疼的,他甚至还巴不得闹出点儿什么事情来。

    说到中国土地产权的演变,马克思若在世,可以写出若干部不逊于《资本论》的巨著。浅陋如我,大概知道如下事实:

    1949年建国大业时,单在北京地区,经新政权核产确认,明确属于私人、并由政府颁发地契的,占北京房产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七。

    其后经过若干场运动和政策变化,“文革”时红卫兵抄家,在街坊四邻不绝的惨叫声中,众多房主争先恐后烧地契,或主动把房产献给国家,又有许多私房由政府出面让劳动人民住了进去。

    到1982年修宪。新宪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王维洛老师在《1982年的一场无声无息的土地“革命”》一文中写道:中国政府通过修改1978年宪法,在1982年宪法中增加了关于城市土地属于国有的规定,便不经任何产权变更及认证手续,在成千上万的土地所有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费一分一毫便占有了全部的城市私有土地,一夜间便实现了城市土地的国有化。……当时,‘宪法修改委员会’对这条涉及全国城市居民私人房地产权的重大法律条文修改,未做任何解释,更没有向民众说明,实现1982年宪法的后果将会是什么。直到最近几年,城市房屋拆迁范围越来越大,涉及的人数越来越多,在赔偿问题上矛盾越来越尖锐,人们才发现,政府支付给他们的房产赔偿额当中并不包含地产赔偿,因为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已经在1982年被无声无息地剥夺了。”

    当然,这是王老师的一面之词,还有另一观点。在考研、考博和考公务员的政治教材中,关于“1982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意义”的标准答案,其中涉及土地国有的一段为:“有利于促使人们节约土地资源和合理利用土地,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包括房地产市场在内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外资和扩大对外开放,并为国家、集体筹措建设资金开辟了新的财源。”(金叹圣此处批注:真有理啊,真能说啊。)

    王维洛老师在他的文章中说:由于这一错误今天给既得利益集团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国人想纠正这个错误就极为艰难了。如果说,被剥夺的土地产权无法再归还,那么至少我们可以弄清当年失去土地产权的真相。

    真的无法纠正了吗?这恐怕才是诸多问题的根源、令人心寒的死结。

 

来源:老六

链接:http://www.bullock.cn/blogs/pigu6/archives/15349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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