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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声音]陈志武:经济自由度决定劳动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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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声音]陈志武:经济自由度决定劳动收入增长

中国劳动收入占比逐年下降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崛起的成就非常突出。1980年中国G D P相当于全球GDP的4 %,但到2006年,上升到近16%,翻了3倍多,但成就的背后存在着结构问题。

如果看民间消费占GDP的百分比,会发现这样的事实,1952年民间消费差不多是中国GDP的69%,跟今天美国民间消费占美国GDP71%的水平差不多;到1978年时,中国民间消费仍然相当于当时GDP的45%,到最近这个比例却已经下降到36%左右。也就是说,过去60年里,民间消费占比总体上越来越低。相比之下,政府开支占GDP的比重,从计划经济时期的16%左右,上升到最近的30%左右。如果将预算之外的政府税收也加入进来,会看得更明显,60年时间,民间收入占G D P的比重降低一半左右,而政府的开支总体相对于1950、1952年则翻了一倍左右。

另外一个重要的结构问题是劳动收入。

如果考察职工工资的变化,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分析。第一,1978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各种福利、退休保障、医疗保障等非工资内容)相当于当时G D P的15.5%,但到2008年,这个比值下降到11.2%.第二,1978年所有国营单位工资总额约为当年G D P的13%,到现在则下降到6.1%.第三,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工资占G D P的比例由1978年的2.5%左右下降到现在的1%,这说明乡镇企业在过去十多年里越来越被挤压,乡镇企业的空间越来越小,支付的职工工资总额相对G D P的比重在下降。第四,31年时间内,民营企业的工资收入占比是一直上升的。2008年,非国有、非集体企业的工资总额大约接近G D P的5%,而这在1978年基本上等于零。

事实上,从1990年到2008年,中国职工平均劳动工资的增速总是比G D P增长速度低一点,根据我的计算,18年时间内,工资总额每年的增长速度比G D P每年的增长速度大概要慢3 .8%.劳动者的收入占总体国民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

经济不自由影响中国工资增长

如果进行一些国际对比,也能发现问题。美国有一家民间机构Freedom H ouse,从1977、1978年开始对所有国家的政治权利、个人权利、经济权利以及新闻自由等方面进行打分。1995年时,24个自由社会的国家,制造业工人的工资平均按照每年5 .09%的速度在增长,而这个速度平均比这些国家当年GDP增速度高0 .31%,另外8个部分自由的国家,工人工资增长速度比G D P增长落后2 .7%.我们看到经济自由度越高,政府对民间权益压抑越低的国家和社会,他们的劳工工资增长速度越能够跟G D P增长速度同步,甚至超过于G D P的增长速度。非自由的国家数据都不公开,所以无法比较。

如果以创业自由度把这些国家分类,也会看到创业自由度最低的国家的劳动者收入增长的速度最慢,而创业自由度最高的社会则正好相反,劳工工资增长速度更快,并且以超过G D P的增速增长。

回到中国,我们该如何理解经济自由不自由、创业自由度高还是低对劳动收入增长空间的影响?

事实上,行业垄断就是一种经济不自由的具体表现,对于整个社会劳动工资增长空间、劳动力需求包括农民工的就业选择都有着深远影响。在中国,电信、石油、能源等等这些垄断行业,即使到今天私人、民企仍不能进入,这是一种赤裸裸的经济不自由、创业不自由。当然有学者认为,只要是市场经济,那么就不存在国企、民企、私人的差别,国企可以竞争,民企可以竞争,私人也可以竞争,但实际的情况不是这样,如果是国企,背后的股东是可以重新立法,通过解释法律、改变法律、改变游戏规则,如果是民企,就不太可能跟它享受同样的权利。

对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工而言,这一身份带来的含义不仅仅是一般政治意义上的歧视性安排,而且限制了他们的就业空间、居住空间和权益空间。国企工人,哪怕是一般工人的收入,也比民企或者是乡镇企业高出不少。国企,有政府背景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实际上中国的就业就是这三类。首先是有机会进入国企的城市人,城市人口可以进入国企,也可以进入集体企业,最倒霉的就是农民工。

1995年时国企职工人均报酬是人均G D P的1.1倍,比当年人均G D P高出10%,但是2002年之后,随着国进民退程度上升,国企收入从1996年开始基本一直上升,按照人均G D P同样水平增长。但是集体企业、集体单位的人均收入,总体上是维持在全国的人均G D P的0.8倍。到现在,国企职工在方方面面的收入,差不多是集体企业人均收入的2倍,这个多出的收益就可以看成是国企的溢价。(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如果将城市的制造企业和农村乡镇集体企业的工资做比较,我们发现,2002年的时薪,农村乡镇制造业企业员工平均3 .1元,到2006年上升到3.9元。而城市制造业企业员工时薪2002年差不多是7块钱,到2006年上升到12块钱。城市制造业企业的时薪比乡镇制造业企业的时薪,高出3倍。

因为城镇户口制度、身份差别,即使行业一样,员工收入的差距还是不一样。经济的不自由、迁徙的不自由,所带来的就业、创业空间的区分,创业、就业的歧视,最后会使农民工的企业谈判、议价地位与城市工人的议价地位非常不一样,远低于后者。

行政管制过多带来负面影响

经济不自由、创业不自由的表现,可以从行政管制的角度来理解。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行政管制导致很多歧视,本质上限制底层劳动者的选择空间,弱化他们的议价谈判地位。

管制的增加往往有很多理由。例如,粮食安全。有没有粮食安全?什么是粮食安全?你仔细推敲一下,会发现并不是那么清楚。像这段时间大蒜价格上涨,国务院就出面,由发改委将大蒜价格管起来。这令人无法理解,因为大蒜跟粮食安全没太大关系,大蒜跟粮食、大米、麦子、玉米不同,大蒜即使一个星期不吃、一个月不吃也死不了,大蒜只是锦上添花。退一步讲,如果大蒜价格可以自由地往上涨,对于种蒜的农民应该是一件很好的事,他们会有激励种更多,未来的大蒜供应不是更安全了?但是,政府还是要管,不让涨价,其结果不仅把农民更高收入的机会消灭了,逼着更多农民背井离乡去做农民工,并且没法要求高收入,而且使得未来的大蒜供应不可能高。同样道理,如果真要保障粮食安全,让价格自由往上涨,不是激励更多农民种粮,保证今后粮食安全吗?可是,现在的做法是一边压粮价,另一边是为了所谓的粮食安全迫使农民种粮,同时又说要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这中间不是矛盾吗?到底是不是真心帮助农民?

在粮价等方方面面农产品价格上涨空间都受管制的情况下,务农的收益肯定不会高,粮食安全挑战自然更大。为了粮食安全,权力是否有理由限制农民和农民工的工作选择空间呢?没有理由。从本质上说,为了粮食安全让农民不能将土地做更赚钱的种植,之后又逼着他们以低价卖出农产品,这是侵犯农民的经济自由、牺牲他们的权益。实际上,这种做法从根本上跟原来农村和城市的剪刀差是一回事。因为这个那个安全的需要,对农民的选择权进行限制,非常不公平。很多制造业企业要感谢粮食安全政策、感谢城乡户口制度,是这些管制政策和限制,使农民只能做农民工,没有更大的收入空间,逼着他们没有其他出路。

除了基于城乡户口的身份差别、国企与民企的身份差别外,行政管制的多与少最后会对农村、乡镇、城市人的创业空间与创业自由带来很大的影响。创业空间如果不是因管制太多而受限的话,农民工的总体就业机会就会越多,对农民工的需求越多,也就是所谓的民工荒的可能性越高的话,民工谈判议价的地位就会越好。如果经济不自由、创业不自由、就业歧视、行政管制多等通过制度改革能削弱的话,可以想象,那对整个社会、特别是农民工的收入机会会产生多么积极的影响呀。

征税太多抑制收入增长

政府征税太多,开支太多是抑制劳动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

根据对32个国家政府开支在1995年到2007年的变化统计数字,可以看出政府开支没有减少或还有增加的国家,12年里平均工资增长速度接近3%,而政府开支减少最多的国家,劳工工资收入增长最多,平均每年增长了6%,这些国家工人的工资增长速度要比G D P增长速度高出0 .8%,而政府开支不仅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在增加的国家,他们的工人工资增长速度每年要比G D P的增长速度慢1.2%左右。

中国的情况也能说明这一点,按照财政部最新公布今年头5个月数据,相对于去年头5个月国家财政税收增长了30 .8%,过去四五年,平均国家财政税收的增长是G D P平均增长速度的2倍到3倍。如果G D P是一个大饼,政府这边分的越来越多,必然意味着民间得到的那一份越来越少。

政府征税的权力如果不受到限制,最后劳动收入占G D P比重只会越来越低。政府占资源、土地、企业股权总的价值相当于整个中国社会财富的接近3/4,70%的财富或资产产权所有者是政府。

如果政治改革不发生,最后对征税权进行根本性的制约,那政府得到的只会越来越多、民间得到的只会越来越少,劳动者总体得到的也只能越来越少,这个趋势就很难改变。而如果这个趋势不改变的话,就意味着并不仅仅是更多的农民只能做农民工,而且很多的城市人口得到的G D P份额也会继续走低。

金融不自由抑制劳动收入增长

此外,金融自由度也会影响到劳动收入的增长。

同样的,根据对32个国家1995年到2007年金融自由度变化的数据,会发现金融自由度增加最多的国家,劳工工资增长的速度也是最快的,年均增长速度接近6%,而金融管制没有什么变化,甚至更加恶化的国家,劳工工资增长速度不仅仅最慢,而且也比这些国家的G D P增长速度更慢。

很多朋友认为金融自由度增加、金融管制减少,那不是帮助华尔街的人赚更多的钱,让他们将民间社会的利益转移到他们的手里吗?实际上不是这样,上面这些数据就显示,金融自由度增加最多的国家,工人工资增长更高。

金融管制越严、越死,最后做出牺牲最多的就是中低收入家庭,尤其还是年轻人。为什么呢?因为从金融服务的需求一方来说,很多就是中低收入阶层。如果很有钱,根本就不用这些产品,照样可以买到房子,对于年轻人来说,未来的收入流很长,但是现金在一辈子中年轻时最少,所以有这样的贷款可以享受到好处,中低收入家庭也是如此。金融管制太严,这些借贷产品就不会推出来,也会对资金的使用带来抑制作用。

在中国,金融不自由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国有银行及国有金融机构到目前为止,垄断了方方面面的金融业务,这种垄断也导致其金融资源、融资机会总体来说主要还是为国企服务,这又意味着金融行业发财致富的机会一边倒,不管是农村有能力的农民,还是城市里有能力的中青年人,所能够得到的金融支持会越来越少,这样也反过来抑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包括农村的农民发展出来的民营企业的空间,这会产生另外一个效果,就是让农村的年轻人在本地、本镇周围能找到的工作不像本来应该有的那么多。

国有制经济比重影响民间收入

最后,国有制经济比重的高与低,对于民间消费、民间收入有多大的影响呢?

根据我的统计分析,国有经济比重最少的国家,也就是私有经济比重比较高的国家,平均来讲民间消费对GDP的速度敏感度是0.96,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老百姓的消费会增长0.96%.而国有经济比重最高的一组国家,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民间消费大概是只增加0.83%,敏感度要低很多。

微观经济学里,我们说一个家庭、一个个人,每天可以花的钱主要是通过两个渠道得到,分享经济增长的第一渠道是劳动收入,在配套的制度安排之下,国有经济比重比较高的社会,劳动收入随着G D P增长而增长的程度被压抑较多。第二个让老百姓分享经济增长好处的渠道,是资产的升值,也就是土地随着经济增长而价值上升,企业的产权、股权也会因为G D P的增长而上升。

第二个收入渠道即资产性收入渠道受制于一国的经济制度安排。如果一个国家以国有制为主,那么,老百姓就没有资产性收入,或者资产性收入不可能高,因为资产都由国家拥有,资产、产权、股权再升值,也是属于政府的,不会跟老百姓有多大关系,第二渠道是被封起来的。因此,国有经济比重越高的国家,经济增长带来的资产增值对其老百姓总体收入增长的贡献不会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私有经济比重越高的国家,老百姓可以花的收入,实际做出的消费,会对G D P增速更加敏感,老百姓分享经济增长好处的能力在私有制安排下会比国有制安排下高出很多,他们能够通过私有产权和劳动收入两个渠道分享经济增长的好处。但是,如果以国有经济为主,老百姓就很难分享到资产性收入。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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