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友有首歌,歌词是“你带着他唯一写过的情书,想证明当初爱得并不糊涂”。如果能见到歌里面的姑娘,我想告诉她:你当初爱得绝对并不糊涂——这年头,告白的方式千千万,可是有几人会有幸收到手写的情书呢?要知道,这是近乎绝迹的示爱方法了。
手写情书,是前电子时代留给我们的最珍贵的遗产——即便笔迹拙劣、即便通篇只是格言和诗歌的摘抄,可捧读时,似乎能听到对方那砰砰作响的心跳,那么远,又这么近。时至今日,情书早已变成书写界里的古董业:谁都知道它的美好,却只能一遍遍地摩挲旧日光华,是早已停止生产的了。当下的书写热点从博客变成了微博,便是用键盘敲字,亦是愈少愈好;用来手写的,只剩下信用卡账单上自己的签名,遑论书信?
告白的历史,与爱情等长;情书的历史,与文字同寿。如今情书虽然式微,可拂去岁月蒙上的灰尘,那一句句温暖的情话仍在熠熠生辉。情书虽也叫“书”,却与大量印刷的“书”不同:每一封情书都是孤本,这是情书的意义。而每一封情书又都不可避免地折射着时代的印记,这也是情书的意义。
袁枚在《随园诗话》里写过一个关于情书的故事。有个叫郭晖的小伙子,给远方的娇妻寄去一封情书,信笺内只有一张白纸,不着一字。妻子心领神会地嫣然一笑,提笔在素笺上写道:“碧纱窗前启缄封,尺纸从头彻尾空。应是仙郎怀别恨,忆人全在不言中。”这是典型的中国古代情书:含蓄、典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情书的最大特点是私隐性,即便有名家的情书结集出版,可在写作时,是只考虑收信人的。所以可以肆无忌惮,口无遮拦,其中的痴、傻、肉麻、撒娇,让第三者读来要掉一地鸡皮疙瘩。五四时期的情书正是这一风格的代表,其时正值思想解放,中国人压抑了两千年热情井喷般地爆发出来,文人自然是风潮引领者。
“啊我的龙,这时候你睡熟了没有?你的呼吸调匀了没有?你的灵魂暂时平安了没有?你知不知道你的爱正在含着两眼热泪,在这深夜里和你说话,想你,疼你,安慰你,爱你?……龙呀,你应当知道我是怎样的爱你;你占有我的爱,我的灵,我的肉,我的‘整个儿’永远在我爱的身旁放置着,永久的缠绕着。”这是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情书,据说当他的情书集《爱眉小札》出版后,其肉麻程度,连许多自认为开放新潮的人都觉得脸红。
生于五四前后的冯亦代也继承了这种文风,八十岁与黄宗英结婚时,两人写了五百多封情书,其中的一封是这样写的:“拆开一看,你那张照片。天呀!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美丽的胴体,那样的光泽四射,我真想一口水把你吞了。小生何幸,老来还得到这样的艳福,我一定要吻遍你的全身,向你感谢。”同姓冯的后辈冯唐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算不得什么,像冯老这样八十岁给他一个姑娘,他还能如此热烈地去爱,才是真性情。怪不得有人说,老年人恋爱就像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拾。
这一时期还诞生了堪称情书史上最佳样本之一的作品,出自沈从文之手:“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乡下人”沈从文写了一封极小资的情书,也就此俘获北大美女张兆和的芳心。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诗歌的黄金时代,你如果能写一手好诗,比现在的富二代还要受追捧。恰好的,那段时间也是情书最后的辉煌期,写有诗歌的情书简直就是爱情必备的敲门砖,是攻陷对方壁垒的利器。顺理成章地,多少人开始摘抄汪国真的诗歌作为情书内容,就是类似“总有些这样的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躲开/躲开的是身影/躲不开的/却是那份/默默的情怀”这种深入浅出型的,现在看来稚嫩,当时却火得一塌糊涂。
情书之美,不在辞藻华丽,在于其仪式感。未曾经历过书信时代的年轻人很难想象那一整套程序:信纸的样式、墨水的颜色,都要精挑细选;提笔前字字句句的斟酌,书写时一笔一划的认真,然后落款署名、装信封、贴邮票——甚至连邮票的贴法都有讲究!最后投进邮筒,满怀希冀地憧憬心上人何时会收到,阅读时会是怎么样的心情,又会何时寄来回信……与电邮相比,缓慢又繁琐,可正因为此,却折射出一个人对爱情的耐心与虔诚。
手写情书有一种充满古典韵味的美。文学作品和电影里常有这样的场景:写情书的人流下思念的泪水,浸染了字迹;读情书的人轻抚信纸上那泪水干了之后的褶皱,红了眼眶。此时虽隔千里,却也是心心相印。甚至连分手时都有一种悲情的美:你可以选择保留对方的情书作为纪念,可以将情书退还给对方以示决绝,甚至可以含泪烧掉情书,升腾的火光,像是烧掉了心里的一个角落。现在呢?一个删除键就足以说再见。快餐时代,不但告白单调,连分手都没了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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