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在这个blog转帖子,但是觉得这个很值得看看。注:没听过老罗的人,就不要看这个帖子了。呵呵。
先看侄女转来的原文:
原文出处 http://spaces.msn.com/members/imacilife/PersonalSpace.aspx
拜读了罗永浩老师的《诡异的和恶俗的》,本来没有批驳的兴趣,毕竟罗老师不开放评论功能已经表示了他“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决心,但是难免会发点牢骚。当然,对于罗老师前面的键盘比较,我无权发表言论,我既无对人体工学的足够研究,也无幸把那些键盘一一体验……我只谈iPod shuffle(下文简称shuffle)!
罗老师上来先把shuffle并非真正邪门的“邪门”之处简单地罗列一下:没有录音功能,没有收音功能,没有播放wma功能……前两者也许的确符合某些特殊人群的需要,但是至少我这么多拥有mp3的同学当中,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用过这两项功能;而wma只是M$的一家标准,Apple不支持在情理之中,就好像iPod支持Apple Lossless那样,M$做mp3想必会支持wma。
紧接着,“不能选择歌曲”这个真正邪门的特点就堂堂登场。见仁见智的古语我早听过,就我来说,shuffle瘦长得像根口香糖,里面还装着240首歌曲,我实在不觉得我有那么多闲工夫从240首歌曲当中寻找我想要的那首曲子,即使有我也一定忍受不住长时间在那么小的空间里操作;事实上,当我打开iBook工作的时候,iTunes也总是随机播放曲目,12寸全屏的曲库,我都很少干涉。也许罗老师会说我懒,那我告诉罗老师,懒得不止我一个,shuffle没必要满足所有的用户;也许罗老师有更完美的人机交互界面设计,那我请罗老师做出来,改变我的生活。把128M容量的mp3情况套用到容量更大、体积却不变的mp3上面,除了“主观猜想”还能说什么?
然后,罗老师又把shuffle“Life is random”等三句广告语定性为“骚骚的”,我估计Apple的文案必然欣喜若狂,因为大卫•奥格威的经典之作——“当这辆劳斯莱斯以时速76英里行驶的时候,最大的噪声来自车上电子钟的滴答声”——也不过是“骚骚的”那么简单。Apple的广告的确一直颇为“风骚”,可是从来没有说过谎、夸大过产品,既然广告的任务是为了吸引用户的眼球,这样做又何错之有?如果就是那么三句话能够改变人群的生活方式,大卫•奥格威的地位早被Apple取代了。另一种可能就是,罗老师真地非常喜欢爱普泰克那种作风平实、脚踏实地的说明书广告,因此影响了他的审广告趣味。
好在罗老师最后总算专业了一把——“Apple Snob”,罗老师在英语方面果然不是我所能望其项背的。不过我Google了一把,这个词在所有页面中不超过800个,可见嫌“Windows”爱“Apple”的朋友全球也不多。在水源的macfan中,大多数都是swither,他们自然不会嫌Windows什么,而使用Mac也不是什么“酷酷的”事。我坚信,只有Linux和Unix这两个系统的使用者才够得上“酷酷的”,只是不知道罗老师是否见过除Windows之外的OS……
或者,“恶俗”的是英国女王?因为她为iPod的主设计师颁发了爵士头衔。又或者,“恶俗”的是LV?因为它为iPod设计的外套比iPod本身还贵……我倒想刨根问底,究竟谁在恶俗?
小晶你好,叔叔耐心把你转来的文章仔细看了一遍,现在给你答复。
部分评论:
评论可以不管 对孩子不能不管
哎,老罗这两年火了点,有人嫉妒是正常的事,没人嫉妒的才是庸才!
老罗不是给那个原作者解释,而是给他的侄女解释的。
被亲戚朋友误会了是要解释的,
当然被法院误会也是要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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