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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疯人院”还有多远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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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疯人院”还有多远 (转贴)

转一篇赵牧老师的文章,他的blog是http://zhaomu.blog.sohu.com

这种不祥的感觉的形成,已经有些年了。

1996年初,一辆奔驰车主把《科技日报》记者当街打死。那还是在号称“首善之区”光天化日下的北京,在非机动车道逆行的奔驰车遭到记者斥责,奔驰车主大怒,下车就饱以拳脚把记者打瘫在地,然后扬长而去了。
《北京青年报》随后推出一期“新闻竞标”,主题是——现在的人脾气为什么这么大?
“新闻竞标”就是重奖征文——看谁能把这个题目及时写成一篇好文章。那时杀人的奔驰车主还逍遥法外,连个车号都不知道。在凶手并不知所踪的情况下,《北京青年报》却发起有关“脾气”的讨论,实在荒诞不经,于是我在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评论《奔驰的脾气》。
后来类似这般荒诞的事件越来越多。荒诞的不是这类事件本身,而是对这类事件的解释越来越离奇,离常识越来越远。比如一个局长酒后把人打死,酒醒后他不是战栗惊恐,而是抱怨手下“你们当时为什么不阻拦我”?
我的天,“打死人的理由”这也能算一条。
事实上,在中国很多地方,很多的时候,打死人已经不需要理由了。比如广东普宁,七个警狗把四村民拉到野外乱枪射杀,参与屠杀的一个警察后来供认,他甚至不知道这四个人谁是谁?而在记忆犹新的孙志刚案中,孙志刚曾被打得跪地连连求饶,但这并不能使凶手住手。
在动物世界,比如狗吧,当一条狗向另一条狗做出示弱的表示时,所有对峙和争端无一例外都可以平息;但在人类社会中呢?有时候可以,有时却不行。比如秦末的韩信有胯下之辱,因为其能忍,一示弱这事就过去了。但当代的孙志刚跪地求饶也没用了,凶手本来就没渴望对手的屈服,而不过是为了寻求施暴的快感。
有生物学家曾说,人的行为模式并不比一条狗更可靠。这实在是很精辟。
其实,隐约明白这个事实的人已经很多,所以今天在网上看到大骂贪官污吏为猪狗的文章后面,往往会看到这样的不平之声:不要污辱猪狗,猪狗都比他们强!
“猪狗都比他们强”——这确有生物学的依据。因为猪狗的行为是可以预测,而且猪狗的欲望也是有限度的;人则不同,尤其是在攻击欲望的满足方面更是如此。
奥地利生物学家康.洛伦茨在《论攻击性》中说,在自然界生命在客观上是有等级之分的。随着生命等级的提高,谋杀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对谋杀者来说,心理压力会随着谋杀对象的生命等级的提高而提高。他说这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实验就能证明:切碎一根莴笋,你不会有心理压力,弄死一只蚂蚁可能也不会有太多心理压力,但杀死一只鸡、砍掉猴子的脑袋试试如何?
洛伦茨说,一个物种的个体之间如果没有这样的抑制力,地球上的生物早就灭绝了。接着,洛伦茨令人惊讶地“违背”自己的学说讲道,如果砍掉猴子脑袋的感觉就像切断莴笋一样轻松,对于这样的人,他的最好建议就是——“方便的时候,尽快自杀吧”。
按洛伦茨的论断,现在该“自杀”的太多了。但他显然很清楚“这样的人”其实是不会自杀的,因为他们属于自我感觉极“好”,很少有心理负担的一种;事实上洛伦茨用了许多篇幅论证,恰恰是那些攻击欲望极弱的个体,在外部环境变得恶劣时不是郁郁自毙,就是选择自杀。
近年遍及各地因讨工钱不得而选择跳楼的民工们为后提供了大量实证材料,他们的神经还没坚强到敢于“杀他”。
广州《信息时报》近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9月1日中午12时30分,廉江市青平镇红莩村委榄树角村绿潭口沙场:5名70多岁村妇在清理被非法采沙占用的农田时,竟被采沙者用铲车铲沙活埋长达20多分钟(幸无伤亡)。
廉江的农村老妇用肉躯阻挡非法占地者,她们最初肯定是这样想的,对方还敢搞出人命不成?但她们遇到了“疯子”——用铲车铲起沙子把她们埋了!
廉江事件继续印证着存在了近二十年并愈演愈烈的事实:“常识”已经普遍失效。或者说,中国人现在只能“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度权势者或利益集团的行为”了。
那些感觉良好的权势者或利益集团中人真应该庆幸的,他们虽然已经“疯”到了极点,但目前大多数中国人还在谨守“常识”。不过他们要小心了,事情正在发生变化。这个“疯人院”正在急剧增加着另一种“疯子”。
当常识屡屡失效而受害,受害者最终也要走向“不可理喻”。一个常识普遍失效的社会,整个社会的群体都可能走向疯狂,最终把这个社会变成地地道道的“疯人院”。
几十年老实巴脚如一日的人,行为突然变得凶残莫测,这样的事情事实上已经很多了。
来自农村的马加爵冷静凶残的谋杀;残疾人翁彪用**的方式与野蛮拆迁办的人同归于尽?乐山峨边县首富——政协副主席葛君明拒付3万元占地赔偿款,被一个农民以肉弹的方式把他炸得身首异处····他们突然变“疯”——被逼疯了。
要评估今日之中国有多少人处于被逼疯的边缘?考察“常识”失效的普遍程度有多么严重是一个比较有效的办法。
比如2003年,轰动世界的东北宝马撞人致死案,这一案件的“疯狂”性质已经广为人知。这里只重提一个疯狂的细节,事件发生后,竟出来这样的说法,肇事者苏秀纹是个“下岗女工”。有几个中国人见识过这样的“下岗女工”?这个荒诞的解释出现的用意何在?
今年7月26日晚,在长沙市河西新民路与潇湘大道交叉的十字路口,一辆(牌号为湘AD6888)黑色奔驰车先后将两辆摩托车、一辆自行车高速撞飞,随后撞坏一辆的士,肇事者叫黄娅妮接着在右拐逃跑时,又接连捏上停在路上的一辆的士和一辆桑塔纳,整个事件共造成7人受伤。
黄娅妮案的疯狂性质并不在于她撞毁了多少车,伤了多少人,而在于4个月前她就有过无证驾驶宝马撞伤七人的纪录。
用常识推测有几分姿色的黄小姐的行为肯定行不通——这个有案在身的人是如何了结上一桩案件的?她又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从无证驾驶变成有证驾驶的?她能迅速换骑更高级的轿车并从容出去撒野的背景是什么?
中国的“普法教育”二十多年了,它的实际成果是什么?透过接二连三的宝马发疯案,我们看到了司法的疯狂。这正是用“常识”(法律常识)去解释许多个人的行为普遍失效的重大原因,而许多主流媒体也表现出同样严重的“疯症”,它们冷酷地把民工跳楼呼之为“跳楼秀”。
这种常识的失效,还普遍见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教育和医疗领域。1999年8月,堂堂国有哈尔滨传染病院涂改化验单,把健康的人骗进医院住院的丑闻被报纸曝光,责任人竟是医院的“创收”高手——第六病房主任——她的头上还有顶金灿灿的“先进共产党员称号”的高帽。
在人们的“常识”中,医院向来是救死扶伤的场所,现在却是普遍的“没钱就等死”,更有医院竟成为谋杀健康人的屠宰场!
在教育界,“常识”的命运又如何呢?比如“义务教育”。今年1月6日,中国的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教育事业取得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居世界九个人口大国的前列。”仅仅半年后,同样是教育部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十年以来中国的教育乱收费总额估计超过了2000亿!但教育部官员声称他们从来没有提出过“教育产业化”。这个是非不说也罢,但那“义务教育”的“历史性成就”的疯话又是如何出来的呢?
“义务教育”是个什么东西,所有的中国父母都知道。“义务教育”尚且如此,高等教育更不用说了。农村学生高考上榜,父母交不起学费而自杀的新闻已经很多了。前不久,北航招生诈骗10万元的丑闻还没彻底揭开,兰州理工大学又前仆后继,向内蒙一农家子弟索要3万人民币。中国的教育事业就是这样“取得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的。
教育资源在中国是垄断而且稀缺的资源,资质较好的学校普遍成了宰你没商量的赚钱机器。当今世界是否有第二个国家能像这样把教育变成“可持续发展”的大买卖的?
9月2日,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答网民问时说:“教育部历来是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的。因为教育是一个要体现社会公平的最重要的部门,教育是一种崇高的公益事业,对凡是能够接受教育的人都要提供教育,将教育产业化违背了我们的办学宗旨,违背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违背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原则,所以我们是绝对不能搞教育产业化的。教育产业化了,就毁掉了教育事业了。”说得好,但还没说到根子上,在关系到国家兴旺之根本的教育事业上,都敢明晃晃操练着这种杀鸡取卵的勾当,这个国家离“疯人院”真的不远了。因为这种教育就是培养冷血“疯子”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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